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程序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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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”使用通知 按照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0号)的要求,启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。 代理记账机构申请采取纸质和网上申报两种形式。 新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,应当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办理资格申请。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,应当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备案和信息变更。 请使用360浏览器急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。首次进入“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://dljz.mof.gov.cn)应先注册,牢记用户名及密码。完成注册后,可自行选择模式一或模式二登陆系统。联系电话:6222290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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