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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-其他
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人员因公出国用汇
发布日期:2016-07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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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构
市财政局
事项类别
非行政许可审批
办理期限
即办件
办理地点
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
联系电话
6222290
监督投诉电话
8891120
工作时间
法定工作时间
收费标准
不收费
办事指南
1、办理条件
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。
2、所需申办材料
1护照复印件;
2出国购汇批件;
3购汇申请表。
3、办理流程
申请人向市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,经审查合格后办理。
4、我想了解法律依据
《国家外汇管理局济南分局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山东省因公出国外汇管理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第二条、第五条(济汇发[2000]66号)
5、我想下载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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