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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人员因公出国用汇

发布日期:2016-07-19 字体:[ ]


办理机构 市财政局
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
办理期限 即办件
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
联系电话 6222290
监督投诉电话 8891120
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
收费标准 不收费

办事指南


1、办理条件

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。

2、所需申办材料

1护照复印件;
2出国购汇批件;
3购汇申请表。

3、办理流程

申请人向市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,经审查合格后办理。

4、我想了解法律依据

《国家外汇管理局济南分局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山东省因公出国外汇管理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第二条、第五条(济汇发[2000]66号)

5、我想下载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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